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对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1)2024届全日制本科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对于未及时申请的毕业生,毕业生毕业次年开始三年内向学校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申请补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毕业时自愿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2、地区的界定:
北京市边远山区是指房山区: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窑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周口店镇;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昌平区:流村镇、延寿镇;延庆区:千家店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四海镇、香营乡、井庄镇、刘斌堡乡、珍珠泉乡;怀柔区:喇叭沟门乡、长哨营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九渡河镇;密云区:大城子镇、东邵渠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太师屯镇、石城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北庄镇、高岭镇;平谷区:镇罗营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边远山区范围将根据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边远山区范围若发生变化,对已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不受影响,包括因漏报错过当年申请时间的同届毕业生。
3、基层单位的界定:
(1)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北京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上述企业应为国有性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性质的界定,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4)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单位符合本条款(1)或(2)均可申请,但应有正式编制。
4、资助金额及年限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北京市对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并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从毕业生就业或定岗的第2年开始,按照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总额的33%、33%、34%的比例,3年补偿代偿完毕。
二、资格审核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即日起至9月12日将申请材料送至我校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行政楼113室。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模板见附件1);
(2)就业协议复印件(两份,彩色复印件);
(3)《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一份,模板见附件2);
(4)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手写姓名、身份证号、最新手机号码)
2.学校初审。我校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负责受理并审查学生申请材料。
3.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复核。中心对各校报送的《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和《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进行复核。
三、报送时间
1.提交方式
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至:547076824@qq.com。邮件按“姓名+2024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申请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请确保电子版申请材料内容清晰可见。
纸质版申请材料请送到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若邮寄,请寄送至: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一号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就业办公室(行政楼113);邮编:101118;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10-69591393。
2.提交材料时间
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接收2024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寄达)。
就业服务与校企合作中心
2024年9月3日
北京金融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